浙江省象山县12月16日至12月25日挂牌出让老年公寓西侧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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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老年公寓西侧五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
出让地块位于丹东街道老年公寓西侧,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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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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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老年公寓西侧地块一 |
56849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30% |
30% |
11086 |
2300 |
|
二 |
老年公寓西侧地块二 |
61825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30% |
30% |
12056 |
2500 |
|
三 |
老年公寓西侧地块三 |
59171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30% |
30% |
11539 |
2400 |
|
四 |
老年公寓西侧地块四 |
61650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30% |
30% |
12022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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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老年公寓西侧地块五 |
64345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30% |
30% |
12548 |
26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3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3年12月23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3年12月16日8:30至2013年12月25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