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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12月13日拍卖出让袍江新区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23

关键字: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出让袍江新区G21-2-1号地块、袍江新区G21-2-2号地块、迪荡湖路2号地块、东湖镇则水牌区块01F-32地块共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座落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袍江新区

G21-2-1号

地块

东至袍江新区G21-2-2号地块、南至世纪街、西至空地、北至云海人家

133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用地

40年

1330

-1396.5

1.0-1.05

≤40%

≥7%

300

60

袍江新区

G21-2-2号

地块

东至云海人家、南至世纪街、西至袍江新区G21-2-1号地块、北至云海人家

4979

商业、商务设施用地

40年

9460.1

-10455.9

1.9-2.1

≤40%

≥20%

1700

340

迪荡湖路

2号地块

东至迪荡湖路、南至萧甬铁路、西至现状滨河绿带、北至现状滨河绿带

9187

商务

用地

40年

24804.9

-26642.3

2.7-2.9

≤38%

≥10%

5570

1114

东湖镇

则水牌区块01F-32地块

东至河流和东湖松陵造船厂、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松柏公路

19852

商务

用地

40年

25807.6

-27792.8

1.3-1.4

≤40%

≥15%

3000

800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袍江新区G21-2-1号地块申请人资格条件为绍兴市范围内的国有通信服务企业;迪荡湖路2号地块申请人资格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的影视制作企业;袍江新区G21-2-2号地块和东湖镇则水牌区块01F-32地块申请人资格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3]14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12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3年12月13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2013年12月13日在《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下午4时整。

  挂牌报价时间: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25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2013年12月25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2013年12月25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2013年12月25日上午11:30时前,在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报价;2013年12月25日下午2:30时起,报价地点调整在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袍江新区G21-2-1号地块、袍江新区G21-2-2号地块、迪荡湖路2号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

  东湖镇则水牌区块01F-32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含保证金)。

  3、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88024297、88207190

  土地利用管理处:王女士    电话:85116119

  绍兴市规划局袍江规划分局:赵女士    电话:88031096

  绍兴市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分局:陈先生    电话:88605997

  绍兴市规划局越城规划分局:方先生    电话:88067609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开户单位: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金

  开户行:绍兴银行城南支行

  帐号:09010001202146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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