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12月13日拍卖出让经济开发区兴龙路北侧、龙山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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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项目编号:皖H5T-1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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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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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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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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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36.7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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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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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经济开发区兴龙路北侧、龙山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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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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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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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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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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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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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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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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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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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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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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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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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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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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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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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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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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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及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
| 起始价 | 165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3日至2013年12月12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3日至2013年12月12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2月13日15时在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三)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联 系 人:戴继平
开户单位: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