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12月17日拍卖出让开发区府颖河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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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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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1、[2013]—57号宗地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2、[2013]—58、62号宗地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市开发区管委会资格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16日,登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gtj.fy.cn)查看有关信息,在“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招拍挂系统”中上传相关资料,并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的原件正式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竞买地块编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17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2月17日10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此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330558509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账 号:2081801021000109138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