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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12月17日至12月30日挂牌出让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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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但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和地下商品机动车位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出让地块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于2012年12月11日提供的G2012-307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2013]规设字6-03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宗地编号
 33030400900110040000
宗地面积
35123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兼容城镇住宅用地
宗地坐落
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
出让年限
商服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3.5
建筑密度(%)
<40
建筑限高(米)
<100
绿化率(%)
≥25
保证金
10621.2万元
起始价
53106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含)以上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17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30日15时00分
备注
地块名称:温州生态园黄屿片A-41地块,批发零售面积不得大于29600平方米,城镇住宅面积不得大于36000平方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同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竞买前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温州生态园辖区范围内按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参加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经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26日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26日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3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621.2万元整;竞得者的保证金即转为受让地块定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他人不得代交。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3年12月17日9时00分至 2013年12月30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让底价为该幅土地的政府保留价格,在挂牌截止时由地价评估小组现场进行投票确定。
     (三)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
     (四)温州市规划局生态园分局〔2013〕规设字6-03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小区配套等建设工程,必须按此通知执行,规定无偿负担建设,建成后按规定移交。
     (五)本次地块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居住面积比重须达到70%以上。
     (六)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中标楼面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七)本地块设地下空间权,非兼容的地下机动车位可由竞得人转让或出租,并按规定另行收取地价款。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单价:856元/平方米;(2)缴纳方式:根据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设计方案中地下室面积减去结建人防面积预收取该部分地价款;工程竣工后按规划部门实际核定的建筑面积以上述单价标准结算地价款。地下空间不得改变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则要经过规划部门同意后补交土地出让金。
     (八)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688837   吴先生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帐号: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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