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12月18日至1月3日挂牌出让如城街道怡年路以南,志颐路以西,花市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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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0(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GJ2011-139#A | 如城街道怡年路以南,志颐路以西,花市路以东 | 43003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2.50% | 35%<绿化率 | 70 | 4000 | 13416.9360 | 10(元/平方米) |
GJ2011-139#A地块,位于如城街道怡年路以南,志颐路以西,花市路以东,面积43003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居住(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2.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供地条件:净地。竞买保证金:4000万元,挂牌起价:312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公司。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书面向如皋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禁止其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17日,到如皋市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如城镇安定广场北侧)(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30日,到如皋市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如城镇安定广场北侧)(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GJ2011-139#A;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2月18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2月18日8时30分 至2014年01月03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竞买该地块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个人持身份证、竞买保证金到如皋市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如城镇安定广场北侧)办理报名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街道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
联系电话:0513-87980316、87980326、87315005
联 系 人:陈进
开户单位:如皋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开 户 行:①中行如皋西皋支行②农行西郊分理处
账 号:①480658228528②10-705301040004558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