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2月25日至1月8日挂牌出让灵溪镇市场群A-07c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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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291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灵溪镇市场群A-07c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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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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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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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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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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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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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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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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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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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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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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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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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江湾路环城北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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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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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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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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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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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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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7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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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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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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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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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12月 24日至 2013 年 12月31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12月 25日8:30时至 2014 年 1 月8日11:00时(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月 8日11:00时。(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4 年 1月 8日11:3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25 日8:30时至 2014 年 1月8 日15:00时(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 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