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县12月12日拍卖出让浦江县47省道以北、毛亚线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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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浦江县47省道以北、毛亚线以西地块 | 宗地面积: | 630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浦江县47省道以北、毛亚线以西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5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0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申请人应为浦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在浦江县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企业,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22日 至 2013年12月11日 到 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11日 至 2013年12月11日 到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2月11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在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16时30分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
拍卖成交后,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风林、宣伟英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
开户单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