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12月23日至1月7日挂牌出让焦村镇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黄山市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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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黄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概况
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位于焦村镇。
二、挂牌出让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及相关控规技术指标
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土地面积为6429.89㎡(9.6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1;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35%以内;建筑限高12米;出让年限为70年;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两年。
三、挂牌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如下:
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38万元/宗(其中土地价款为255万元,房屋价款为8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宗。
四、竞得人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另行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
五、竞买人范围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在黄山区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一)已取得国有建设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此前曾竞得土地至今仍违规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至今仍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月3日,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需交资料费200.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月3日,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4年1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厅;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7日11时止。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竞买保证金抵付最后一期土地价款,不计息)。地块内现有线缆的迁移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四)竞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十、土地交付条件和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以土地利用现状交付竞得人。
十一、动工及竣工期限:地块项目开工日期为土地交付之日起的6个月内,项目的建设期限为土地交付之日起的2年内完成。
十二、联系方式
1、黄山区国土资源局(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
联系电话:0559-8580876
联 系 人:纪跃飞
2、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
联系电话: 0559-8512181
联 系 人:宋女士
十三、银行帐户
1、 开 户 行: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20000106069710300000018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太平支行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187204087088
3、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黄山支行北海分理处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34001696301050355407
4、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支行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1310242009004817993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概况
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位于焦村镇。
二、挂牌出让地块面积、规划用途及相关控规技术指标
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土地面积为6429.89㎡(9.6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1;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35%以内;建筑限高12米;出让年限为70年;建设项目完成年限为两年。
三、挂牌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如下:
黄国土挂2013—36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38万元/宗(其中土地价款为255万元,房屋价款为8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宗。
四、竞得人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另行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
五、竞买人范围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在黄山区境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一)已取得国有建设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此前曾竞得土地至今仍违规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至今仍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月3日,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需交资料费200.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月3日,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4年1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厅;挂牌出让起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7日11时止。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竞买保证金抵付最后一期土地价款,不计息)。地块内现有线缆的迁移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四)竞得人在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十、土地交付条件和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以土地利用现状交付竞得人。
十一、动工及竣工期限:地块项目开工日期为土地交付之日起的6个月内,项目的建设期限为土地交付之日起的2年内完成。
十二、联系方式
1、黄山区国土资源局(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
联系电话:0559-8580876
联 系 人:纪跃飞
2、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
联系电话: 0559-8512181
联 系 人:宋女士
十三、银行帐户
1、 开 户 行: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20000106069710300000018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太平支行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187204087088
3、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黄山支行北海分理处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34001696301050355407
4、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支行
开户单位:黄山市黄山区财政局综合科
帐 号:1310242009004817993
黄山市黄山区国土资源局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