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当涂县1月3日拍卖出让青大路与府东路交叉口西南角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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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贰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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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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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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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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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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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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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
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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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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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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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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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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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拍
2013-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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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石桥镇,青大路与府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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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2.39㎡ (19.7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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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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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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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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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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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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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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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拍
201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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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太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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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4.80㎡ (4.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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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设施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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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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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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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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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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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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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出让金交付:详见出让文件内要求。
3、土地交付:详见出让文件内要求。
4、动工及竣工时间:详见出让文件内要求。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交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标准及退还方式,见出让文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竞买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1月2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3日8时至2014年1月2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六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3日8时至2014年1月2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4年1月3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1月10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4年1月10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3日9时至2014年1月14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系电话: (0555) 7166695 7166696
联 系 人: 聂先生 黄先生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帐 号:00616 0152 0111 00000 24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
帐 号:6000 36109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当涂支行
帐 号:3400 1656 0080 5033 3191
开 户 行:农行当涂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12-720101040023827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当涂支行
帐 号:51290188000006612
查询网址:http:// www.dtxgtj.gov.cn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