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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1月8日至1月17日挂牌出让大目湾新城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大目湾新城23-17地块等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
地块一位于大目湾新城北鹤路与松兰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二位于大目湾新城银波路(芝鹤路至鹤北路)以北。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如下:

编号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大目湾新城23-17地块

69334

住宅

及配套

住宅70年

>1.0且≤1.1

≤25%

30

12480

6000

大目湾新城23-16地块

18252

批发

零售

40年

1.5

≤40%

20%

3285

1600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5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4年1月15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1月8日8:30至2014年1月17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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