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1月22日拍卖出让国际公馆北侧、西三路东侧、建设西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国际公馆北侧地块、直屋村西侧地块、双溪村北侧地块的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
1
|
国际公馆北侧、西三路东侧、建设西路南侧
|
43578
|
43578
|
住宅、商 服
|
>1.0且≤2.4
|
≤35%
|
≤40M
|
30%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27350(设有保留价)
|
5500
|
|
2
|
直屋村西侧,环城北路以东、城北西路以南
|
14929
|
14929
|
住宅、商 服
|
>1.0且≤2.4
|
≤35%
|
≤80M
|
25%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7121(设有保留价)
|
1500
|
|
3
|
双溪村北侧,环城北路以南、西四路以东
|
7354
|
7354
|
住宅、商 服
|
>1.0且≤2.5
|
≤35%
|
≤100M
|
25%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
3970(设有保留价)
|
8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有拖欠仙居县土地出让金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书面申请前缴清所欠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公开出让设有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60日内在仙居境内注册成立符合相应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1日,到仙居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索取出让文件,资料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1日,到仙居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月21日16: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定于2014年1月22日9时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供电局三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成交价款的组成及支付: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出让报批税费、出让土地前期开发费用,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税费等。土地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自本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0%(不含已转为定金的竞买保证金);第二期,自本地块《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免缴利息。
(2)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出让公证费(按成交价款的0.25%),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80日内缴纳契税(按成交价款的3%)、印花税(按成交价款的0.05%)。
(3)竞买人不能按期付清成交价款、不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出让用地由出让人另行组织出让。
(4)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下述银行帐户,提交书面申请时须提供我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以上三幅地块,如竞买申请人未竞得申请地块且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高于其他地块的,可以继续竞投其他地块。
(6)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
(7)如本次出让地块未能成交,将由我局组织再次出让。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仙居县公证处予以公证。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和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网址:www.xjgt.gov.cn)以及仙居房地产网上发布,请点击“市场信息”栏目查看。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在《国土资源网》发布补充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6-87716505、87771500
联 系 人:马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帐 号:33001667535059911111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