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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1月10日拍卖出让怀宁县城E-08区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字: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住建局出具的怀住建规划条件[2013]19、22号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宗地编号:  庆国土出字【2013】38号 宗地面积:  47405.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怀宁县城E-08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396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848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此宗地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10%,商业40年 住宅70年。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一并缴纳开竣工保证金925万元。

 
宗地编号:  庆国土出字【2013】39号 宗地面积:  16667.0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怀宁县马庙镇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2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此宗地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10%,商业40年 住宅70年。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一并缴纳开竣工保证金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38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39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30日 至 2014年01月08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30日 至 2014年01月08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0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1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1月10日09时00分 在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8日上午11时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帐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换取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市府路10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8日上午11时前。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4年1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3、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不足两家报名,取消供应。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6、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要求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7、本次出让的土地以净地交付,若地块内有地下排污管线等其它设施都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8、开竣工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如期开工(开工面积达1/3以上,且基础达±0以上),返还开竣工保证金50%;在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50%。上述开竣工保证金在报名时与竞买保证金同时交纳,交至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不计息。
     9、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时先进 韩玥 王蓉芳
     联系电话:0556-5328584 0556-5191681 0556-4621625
     开户单位:怀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银行帐号:① 188,703,999,339 ② 1309077009022104726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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