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1月17日拍卖出让许岭镇宏富村原医药公司用地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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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3-82 | 宗地面积: | 4503.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许岭镇宏富村原医药公司用地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1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及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
| 起始价: | 12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服用地,兼容量≤20%)。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85 | 宗地面积: | 2544.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程岭乡开元路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通排水及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不平整 | |||||||||
| 起始价: | 17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商服用地兼容量≤30%)。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92 | 宗地面积: | 2719.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程岭乡开元路南侧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通排水及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不平整 | |||||||||
| 起始价: | 1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商服用地兼容量≤30%)。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98 | 宗地面积: | 6642.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长铺镇铁寨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及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不平整 | |||||
| 起始价: | 3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28日 至 2014年01月16日 到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28日 至 2014年01月16日 到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1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1月17日15时00分 在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三)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 系 人:戴继平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开户单位: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银行帐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