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阳县1月28日拍卖出让蓉城镇环湖东路东侧、九子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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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3-67 | 宗地面积: | 8569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蓉城镇环湖东路东侧、九子路南侧地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00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备注: | 一、该宗地为商住用地。起始价20600万元。其中地块一:商服用地、面积29992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出让年限40年。地块二:住宅用地、面积55698平方米、容积率≤2.0、≥1.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50米、住宅出让年限70年。二、该地块北侧应设置大型商业综合体:(1)需引进上市超市企业一家,为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之一(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超市的建设规模不小于1.5万平方米;(2)需配套建设四星级饭店一家(建成后成功创建四星级旅游饭店),客房不少于150个;(3)需引进2012年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的直营店不少于2家(超市、酒店以外的其它商业类),建设规模不小于5千平方米;(4)需自己持有商业综合体经营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四层及以下),并不得分割出售;(5)商业综合体主体竣工验收后,方可进行住宅销售,并不超过70%;超市、酒店运营后可销售25%住宅;饭店四星级挂牌后方可销售剩余部分住宅。2、在该地块西北角应设置2500平方米以上广场。3、沿环湖东路、莲花路不得设置商业。4、住宅机动车地下停车率不少于70%,商业机动车地下停车率不少于50%。5、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详见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名单;2012年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详见财富中文网公布的名单(除上述网站、协会公布之外的企业名单不予认可)。 | ||||||||
一、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根据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第1、3项要求,竞买人必须在报名前与符合条件的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之一、2012年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中的2家以上(含2家)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竞买人还应提供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协议书签字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章,同时提交对上述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该地块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03日 至 2014年01月23日 到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03日 至 2014年01月23日 到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1月23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4年01月28日09时30分 在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方式:
1、在2014年1月23日16:30对该地块竞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月24日9:00由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告知各竞买申请人具体的出让方式。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月28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月24日——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10:3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
该出让地块成交后7日内付50%,一个月内再付3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吴先生、章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青阳县农发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http://www.lmah.cn)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ahqygt.com)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