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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县2月8日至2月19日挂牌出让长江中路南侧、宁海南路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1-10

关键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4002001 长江中路南侧、宁海南路西侧区域 10526.62 综合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3.70 建筑密度≤37%   40 1600 7658.116050 10(元/平方米)
2014002002 长江中路南侧、宁海南路西侧区域 4700.81 综合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5.70 建筑密度≤45%   40 800 3455.095350 10(元/平方米)
2014002003 长江中路南侧、宁海南路西侧区域 4691.29 综合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5.70 建筑密度≤45%   40 800 3448.098150 10(万元)
2014002004 长江中路南侧、宁海南路西侧区域 10046.64 综合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3.80 建筑密度≤41%   40 1400 6766.412040 1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公告中1-4号地用于建设企业总部,其中4号地须提供地上裙房不少于5288平方米、地下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用于征收安置,政府回购价10800元/平方米。总部大楼必须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一的房产作为自用,自用部分整体核发房产证、土地证,核发权证后(10年内)不得进行分割转让。合同约定自用以外部分房产允许分割核发权证,鼓励出售、出租给金融、研发、科创、施工、商业连锁等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企业总部建设享受或参照享受《县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11)45号)执行。 2、本公告中各地块均须分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开发费用,为保证该部分设施的建设,各地块在成交后须预缴开发费用,标准为1号地位1200万元、2号地为600万元、3号地为600万元、4号地为900万元,受让人在办理出让手续时须出具缴纳证明。费用结算在工程结束后依据审计结果,实行多退少补。
  二、竞买资格:1、本次4宗地报名人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2、3号地要求报名企业具备建筑业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1月11日至2014年02月07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2月08日至2014年02月17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2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4002001;
  报名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2月08日9时 至2014年02月19日16时;

  2、地块编号:2014002002;
  报名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2月08日9时 至2014年02月19日16时;

  3、地块编号:2014002003;
  报名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2月08日9时 至2014年02月19日16时;

  4、地块编号:2014002004;
  报名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2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2月08日9时 至2014年02月1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3、中买人于成交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于土地出让金缴清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 4、县外企业及县内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买土地后,须在海安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5、竞得土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6、动工及竣工时间:动工时间为土地划交后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土地划交后3年内。 7、开发建设时,如因不可预见原因而增加开发成本的费用由受让人自理。 8、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附件由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0、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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