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2月7日至2月18日挂牌出让工人路与劳动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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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北侧、劳动路以东,编号县城东区E3-0-3、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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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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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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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3、4、5 |
工人路与劳动路交叉口东北角 |
12190 |
商业 |
1.7-2.9 |
≤60 |
≥10 |
40年 |
2000 |
1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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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任何费税。 2、总建筑面积:地上20723-35351平方米,建筑高度32米;地下建筑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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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申请人须为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公司或注册资本金1.2亿港币(或同等到价值其他货币)以上的港资、外资公司。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全资在天台县内注册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由该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须具备开发1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综合体项目的经验,并具有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大型百货商场的经营管理资质及经验(要求百货商场2012年度营业额2亿元以上),竞买申请人以项目公司方式开发经营上述项目的,需持有项目公司至少90%股权。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在已开发商业综合体正在运营的品牌相关证明,具体资料为:超过100个以上商标注册证、代理授权书及合同或品牌直营相关合同。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与2013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前50强的商业零售业连锁市场签订的进驻该地块项目建成后开发卖场的合作意向协议书。
(三)、竞买人必须确保综合体建成后临劳动路侧自持20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商业(大型百货商场)。竞买人可售部分商业地产不得分间到顶式出售,且必须明确与自持部分统一招商、统一管理。
(四)、竞买人必须确保地下室负二层全部用于停车,地下负一层在满足规定配比停车后可用于商业经营,但不得出售,今后如无法满足周边实际停车需求时,竞买人必须无条件将地下负一层商业部分局部或整体改建成停车泊位,以满足实际停车需求。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超过(最小加一个增价幅度100万元人民币)起始价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报价的,出让人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购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2月14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14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2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14年2月7日8时至2014年2月18日16时。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60%出让金并在2014年5月1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79653
联 系 人:庞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价格与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9940101040030511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