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2月7日至2月19日挂牌出让龙港镇池浦路以北、龙宁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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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龙港镇瓦窑头村A-02地块 | 宗地面积: | 232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港镇池浦路以北、龙宁路以西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1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2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2月07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2月19日15时00分 | ||||||
| 备注: | 1、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62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积为737.7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324.3平方米;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627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85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3、出让年限: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 | ||||||||
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和暂定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07日 至 2014年02月19日 到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07日 至 2014年02月19日 到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19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2月19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龙港镇瓦窑头村A-02地块 号地块:2014年02月07日08时30分 至 2014年02月19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开户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龙港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085437572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