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2月18日拍卖出让城东实验学校以西,陵阳东路以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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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2、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地块内的“五通一平”在内)。
| 宗地编号: | 城东实验学校西侧-A | 宗地面积: | 69991.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东实验学校以西,陵阳东路以南,麒麟路以北,弋江路以东。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2.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64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734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履 约保证金1470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294万元人民币。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的50%;一年内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 商业面积≤18000m²,商业需集中布置。开发期限2年。 商业住宅用地。 城东实验学校西侧-A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交清后核发国有土地证书。土地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允许办理房屋预售手续。 | ||||||||
| 宗地编号: | 201316 | 宗地面积: | 397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南汽车站以东,318国道以北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3.9并且小于4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2.57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477.5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履约保证金477.57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95万元人民币。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金。开发期限18个月。商服办公用地。 县建投公司以2500元/㎡价格回购2200㎡办公用房用于安置。 | ||||||||
| 宗地编号: | 城东实验学校西侧-B | 宗地面积: | 4512.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东实验学校以西,陵阳东路以南,麒麟路以北,弋江路以东。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2.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8.7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473.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履 约保证金473.9万元人民币,开发期限保证金94.8万元人民币。出让金支付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金。开发期限2年。商业住宅用地。B地块与A地块统一规划。 | ||||||||
1、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17日 至 2014年02月17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1月17日 至 2014年02月17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1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2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2月18日09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籍山路人武部大楼东侧)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竞价出让活动,采用增价有底价出让法,转挂牌后宗地增价幅度见附表。
拍卖出让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4年2月27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4年2月27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16时30分(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4年2月27日17时30分(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上午9时。
2、 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由规划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竞买人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否则开发期限保证金不予退回。
3、开发期限保证金处置方式: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占25%,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占5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占25%。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按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4、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5、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七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122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141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4007
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四)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1791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五)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33340223001000003103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陵县支行
(六)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038191310300000251
开户行: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8422263798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