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3月25日至4月3日挂牌出让芜湖县经二路西侧、科创服务中心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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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县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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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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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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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1403 |
芜湖县经二路西侧、科创服务中心南侧 |
21688.8 |
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科研用地 |
≤2.5 |
<30% |
居住70年、商业 40年、科研50年 |
651 |
3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竟买时需持有省级科技部门批准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批复,具体资格审查由县科技局出具证明,方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此前在芜湖县范围内有违规拖欠价款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告及报名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24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4月1日,到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4年4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挂牌时间定于2014年3月25日8时—2014年4月3日16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上的建设项目30%产权由竞得人持有,另外70%产权可对外分割销售。住宅部分的50%对竞得人企业工作人员销售,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本次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三)建设工期:本次出让地块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报名时,收取资料费2000元。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未成交者在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另行缴纳32万元建设工期保证金, 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竣工建设保证金各占50%。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按期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完为止。
(五)付款方式: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于成交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六)土地交付时间及方式:本此出让地块在成交后1个月内交付;根据芜政办〔2013〕64号文件规定,土地交付方式为“现状、净地”交付,地块上土方由竞得人依据实际需求自行解决。
(七)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 20334022100100000248231
开户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8008015526000004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34001676008053009135
联系地址:芜湖县湾址镇环城南路62号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8826310
联系人:洪福金 刘宗勤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