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4月10日拍卖出让西屏街道铺门村东北面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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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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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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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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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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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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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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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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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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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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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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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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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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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村规条(20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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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西屏街道铺门村东北面,距县城太平坊路东端3.2公里,县城至三都乡公路从本项目的北面自西向东绕过,东南面为三都源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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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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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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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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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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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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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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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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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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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资格
1.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9日,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西屏街道新华路 3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4年4月9日16时前到达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4月10日上午10时在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土地出让金要求在成交后15日内交清;
2. 报名时提供公司报名前三日内银行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陆仟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
3.其他事项详见松政办发[2014]24号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 户 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帐 户:1210271029064001302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