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4月18日拍卖出让颍州区颍七路南侧港口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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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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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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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3]—56 | 颍州区颍七路南侧港口路西侧 | 48018㎡ (合72.03亩) |
商业居住 | 40 70 |
不大于2.8、不小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5% | 133万元/亩 总价9579.99万元 |
7664 |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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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1、该宗地竞买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竞买人报名时须承诺若竞得该宗土地,提供该宗地住宅建筑总面积的10%作为公租房,套型面积50—60㎡,由颍州区政府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上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16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16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竞买地块编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4月18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4月18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四)以上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330558509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 行:中国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0786124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