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4月8日拍卖出让灵城北部迎宾大道东侧、杨河路南侧,双河中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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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将灵璧县2014—3号地块(K7号地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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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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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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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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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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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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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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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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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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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起始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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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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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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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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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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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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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号
地块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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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城北部迎宾大道东侧、杨河路南侧,双河中路北侧,铜山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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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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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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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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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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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不小
于25%
住宅
不小
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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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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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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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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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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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4月8日9时,地点为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申请人须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8日9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拍卖条件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4月16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14年4月8日9时30分;2、拍卖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二) 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1、 挂牌期限:2014年4月9日8时到2014年4月18日10时(含节假日)。
2、 报价时间: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日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和15时至17时30分(含节假日)。
3、 挂牌报价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七、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灵璧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八、出让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报名受理人电话: 王 峰 6155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