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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4月22日拍卖出让榔桥镇榔黄路南侧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3-31

关键字:泾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8(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3-34 宗地面积:  529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榔桥镇榔黄路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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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35 宗地面积:  16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桃花潭镇龙头路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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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36 宗地面积:  90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桃花潭镇水口村张家湾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4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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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37 宗地面积:  4789.9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桃花潭镇合溪村包合街道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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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39 宗地面积:  9739.1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昌桥乡205国道东侧孤昌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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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57 宗地面积:  453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榔桥镇浙溪路北侧、工业大道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1.6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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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58 宗地面积:  1791.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榔桥镇榔桥路西侧、滨河南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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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2013-59 宗地面积:  1277.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汀溪乡红星村汀溪河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征信报告;同时,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企业及其股东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01日 至 2014年04月21日 到 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01日 至 2014年04月21日 到 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4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4年04月22日10时00分 在 泾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⑴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⑵地块内杆线、管线由竞得人负责迁移;⑶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2013-57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宗地范围内提供住宅房1套(建筑面积为90㎡),商业房2套(总面积为180㎡),由泾县榔桥镇政府按1500元/㎡回购,用于该区域住户的安置;2013-5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宗地范围内提供住宅房7套(总建筑面积为700㎡),商业房3套(总面积为300㎡),由泾县榔桥镇政府按800元/㎡回购,用于该区域住户的安置。上述房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水电安装到户,房产证、土地证由建设单位办理。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⑴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的50%;⑵余款2013-34号地块在三个月内交清,其余地块在一年内交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
  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交清首期价款后10日内交付。
  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6、出让方式
  ⑴地块以总价出让,出让设定底价。⑵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7、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14年4月22日10时在泾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14年4月22日9时至2014年5月4日10时在县国土局二楼;现场竞价:2014年5月4日10时在泾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庆 巢敏
     联系电话:0563-5123237
  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泾县支行;农行泾县支行;工行泾县支行;中行泾县支行;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56508050528484;270001040000052;1317089009024905755;176703633147;20000136413010300000026;20000136413010300000042;100070926350010001

 

泾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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