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镇县4月23日拍卖出让楚汉风情街东,双桥路以南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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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固镇县产权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5(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3063 | 宗地面积: | 635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汉风情街东,双桥路以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0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196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1439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用地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067 | 宗地面积: | 692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胜利路东、牛市巷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852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1570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其他详见2013-78号规划条件和2013-95号建设条件。受让方应按照本宗地建设条件配建200套(面积12000平方米)公租房和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出让成交后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县住建局对接,协商配建事宜。 | ||||
| 宗地编号: | 2013072 | 宗地面积: | 481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西公园北区原板鸭厂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66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72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详见2013-86号规划条件和2013-110号建设条件。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076 | 宗地面积: | 843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S101东侧、京沪高铁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98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63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其他详见2013-88号规划条件和2013-108号建设条件。其他详见皇店S101东侧市场用地配套优惠政策。 | ||||
| 宗地编号: | 2013077 | 宗地面积: | 486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园北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28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87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1,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2,含受让方代征道路7.3亩,本宗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妨碍道路施工,不得要求返还代征道路部分的土地出让价款等。 3,由受让方代建安置房35000平米(套型、面积按照规划、建设条件执行),安置房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由政府依据《蚌埠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蚌政办[2013]13号)文件,按成本回购。 4,其他详见2013-86号规划条件和2013-110号建设条件。 | ||||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3067号地块应符合二号棚户区招商方案及公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2014018号地块应符合四号棚户区招商文件及公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03日 至 2014年04月22日 到 固镇县招投标局三楼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03日 至 2014年04月22日到固镇县招投标局三楼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4年04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4月23日15时00分 在 固镇县招投标局2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后,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3人或等于3人的,以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应终止拍卖,直接转入挂牌方式出让。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2014年5月4日15时00分在固镇县招标局2楼会议室举行。
3、挂牌活动于2014年4月23日9时00分至2014年5月4日15时00分截止,挂牌提交申请书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9时00分至2014年4月30日16时3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17时00分。
4、本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5、出让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及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或不保留,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6、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竟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出让金支付方式:其中地块编号为:2013063、2013067、2014018、2014020、2014024、2014025地块,受让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不计算利息;本公告其他地块受让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清50%出让价款,3个月内交清全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8、交地时间和方式:出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的,出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出让价款分期支付的,出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的50%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9、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受让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价款总额的5%向出让人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期竣工的返还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其中:2013063、2013067、2014018、2014023、2014027号开竣工保证金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11、委托拍卖行: 安徽双赢拍卖有限公司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 工行固镇支行 账 号:1303011009300050161
开 户 行: 徽行固镇支行 账 号:1285101021000135538
开 户 行:农行固镇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95001040013288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 号:185715832437
开 户 行:邮政储蓄固镇县支行 账 号:100453632620018888
开户行: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000327487810300000018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固镇县产权交易中心 (固镇县谷阳宾馆3楼招标局)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2-601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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