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歙县4月25日至5月8日挂牌出让徽城镇新路村歙州大道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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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歙国土[2013]94号 | 宗地面积: | 31687.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城镇新路村歙州大道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
| 起始价: | 5798.7686万元 | 加价幅度: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4月25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 ||||||
| 备注: | 基础设施: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地块内现有的所有地上及地下管道、线杆和线缆的迁移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 ||||||||
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6、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8、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③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前期购置土地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的;⑥缴纳了保证金,取得了竞买资格,无正当理由有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参加报价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03日 至 2014年05月06日 到 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03日 至 2014年05月06日 到 歙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0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5月0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歙国土[2013]94号 号地块:2014年04月25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歙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三)挂牌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五)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六)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开户行和帐号:
收款人为: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1310094029000029176
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 34001699108053001942
中国银行歙县支行: 493756138118091001
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 12762001040007425
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002162099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100283092080010001
徽商行歙县支行:2210201021000008723
安徽歙县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1101800200000449;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洪女士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3767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歙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