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4月25日拍卖出让城区三里河路与春秋北路交叉口东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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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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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发证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出让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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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号地块 |
舒城县张母桥街道西侧 |
1395 |
1395 |
居住 |
≤1.01 |
55万元 |
50 |
≥1万元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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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号地块 |
舒城县张母桥镇张母桥村 |
6624 |
6624 |
居住 |
≤1.25 |
400万元 |
360 |
≥2万元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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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号地块 |
舒城县张母桥镇中庄路两侧 |
8271 |
5777 |
商业 |
≤1.0 |
605万元 |
540 |
≥5万元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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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号地块 |
城区三里河路与春秋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
4383 |
4383 (6.57亩) |
加油(气)站 |
≤0.30 |
120万元/亩 |
700 |
≥1万元/亩 |
40年 |
2.宗地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2014-8号地块内道路及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建成后产权无偿交给张母桥镇政府,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规范要求。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
5.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交纳成交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另2014-9号地块申请人须取得省商务厅规划预核准),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4月10日至23日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17时。
五、2014年4月24日10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具体出让方式,16时前将审查情况告知申请人。竞买人达到3人以上(含3人)确定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4年4月25日10时;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4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16时。拍卖、挂牌出让地点: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
联 系 人:刘 惠 电话0564-8568652
徐应纯 电话0564-8623357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44282
建设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3515
中国银行舒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79711793440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818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653160180018888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311286810300000018
土地成交款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13662
中国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490602935408093001
中国建设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1531
中国农业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2340001040008283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590138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361584910016666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34537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