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县4月28日至5月12日挂牌出让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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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 | 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 | 16541.14 | 商服用地 | ≤2.6 | ≤45% | ≥25% | ≥9673 | 40 | 1310 | 270 | 10 |
2、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其他要求详见《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对象资格
1、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从事食用菌相关行业且是商品交易所食用菌上市交易平台合作企业;公司成立壹年以上(含壹年)且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三、出让宗地产业要求
1、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要求作为食用菌相关项目建设用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地块的项目必须符合出让规划要求和环保要求(详见挂牌出让资料)。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8日前,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及资料费100元。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庆元县余村区块023-01-05(01)地块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4年5月9日16:00时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开户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0001543574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挂牌时间为:
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12日15:00时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充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 0578-6212015 0578-6271196
联 系 人: 姚安光 吴世兴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