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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县6月15日至6月25日挂牌出让海安滨海新区新城区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5-23

关键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4014001 海安滨海新区新城区 49296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1.60 建筑密度≤45% 15%≤绿化率 40 700 3431.0016 10(元/平方米)
2014014002 海安滨海新区新城区 69701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700 4746.6381 1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5月24日至2014年06月14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6月15日至2014年06月23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2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6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4014001;
  报名时间:2014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23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6月15日9时 至2014年06月25日9时;

  2、地块编号:2014014002;
  报名时间:2014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23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23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6月15日9时 至2014年06月25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3、县外企业中买土地的,必须在海安县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注册地在滨海新区)。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 4、本次挂牌出让两宗地均为带规划出让,中买人需按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其中总平面图和主要立面效果不得更改。 5、受让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其余土地出让金于成交后6个月内缴清,海安滨海新区于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 6、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因不可预见原因而增加开发成本由受让人自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0、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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