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6月17日至7月2日挂牌出让市开发区兴泰北路南侧、张庄小区西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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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邮市人民政府批准,高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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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4-6 | 市开发区兴泰北路南侧、张庄小区西侧 | 558.60 | 住宅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51 | 70 | 56 | 185 | 10(万元) | ||
| 2014-7 | 市开发区兴泰北路南侧、张庄小区西侧 | 2749.90 | 住宅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39 | 70 | 273 | 908 | 20(万元) | ||
| 2014-8 | 市开发区兴泰北路南侧、张庄小区西侧 | 753.40 | 住宅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43 | 70 | 75 | 249 | 10(万元) | ||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为现状出让,2014-6地块现状保留建筑面积845.47m2,现状保留房屋价款213.14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2014-7地块现状保留建筑面积3813.42m2, 现状保留房屋价款961.36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缴纳;2014-8地块现状保留建筑面积1078.85m2,现状保留房屋价款271.98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缴纳。以上地块均不得进行改建、扩建。其出让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网、供电杆线及其它杆线等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挂牌现状为准。实施改造或迁移由竞得人负责自行组织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者外)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建设企业未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
申请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申请的需提供竞买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竞买申请书、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申请的需提供竞买申请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申请的需提供联合竞投协议。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并提交原件核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5月28日至2014年06月16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6月17日至2014年06月30日,到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6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4-6;
报名时间:201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30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6月17日9时 至2014年07月02日10时;
2、地块编号:2014-7;
报名时间:201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30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6月17日9时 至2014年07月02日10时;
3、地块编号:2014-8;
报名时间:201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30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6月17日9时 至2014年07月0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供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银行)的资信证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6号
联系电话:0514-84613965
联 系 人:吴文松、黄玲
开户单位:高邮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高邮市建行盂城分理处
账 号:32001746340051528906
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