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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县6月18日至6月27日挂牌出让城东镇立发桥村12、13组一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5-27

关键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4018001 城东镇立发桥村12、13组 7335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0.90≤容积率≤1.20 建筑密度≤50% 20%≤绿化率 40 300 1048.9050 10(元/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品牌乘用车生产企业在南通市范围内授权销售乘用车证明。竞买申请人须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4年6月18日前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陶明,联系电话:13914358988,地点: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申请人在中买后须是在海安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公司(已在海安注册的除外);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6)根据《海安县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海办发〔2005〕69号),凡不符合廉政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含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本人另行注册的公司)亦不得参加本期挂牌出让活动的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5月28日至2014年06月17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06月18日至2014年06月25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2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06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4018001;
  报名时间:201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06月2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06月18日9时 至2014年06月27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2、中买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于中买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 3、该地块规划用途为汽车4S店用地,不得作其他用途; 4、本次出让土地地面上有5175.98平方米的建(构)筑物符合规划予以保留,开发建设成本为719.83万元,由受让人在土地成交后1个月内向海安开发区(城东镇)缴纳,海安开发区(城东镇)与土地使用权划交时一并移交。建筑物的转移费用由中买人承担,且该部分建筑物不得拆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0、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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