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吉县6月18日拍卖出让孝丰镇曙光路以南1号等十二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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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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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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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AJ2014J-090 | 灵峰街道碧门村1号地块 | 灵峰街道碧门村 | 2735 | 商业 | 40 | 100 | 495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1 | 孝丰镇城东社区缸窑岭地块 | 孝丰镇城东社区 | 6615 | 商业 | 40 | 300 | 1625.5566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135.5566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2 | 开发区(递铺镇)安城村西门1幢地块 | 开发区(递铺街道)安城村 | 2216 | 商业 | 40 | 100 | 508.3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8.3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3 | 开发区(递铺镇)鲁家村1号地块 | 开发区(递铺街道)鲁家村 | 15490 | 商业 | 40 | 560 | 2790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4 | 灵峰街道霞泉村1号地块 | 灵峰街道霞泉村 | 7803 | 商业 | 40 | 360 | 1889.8484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129.8484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5 | 杭垓镇新上塘村新桥地块 | 杭垓镇新上塘村 | 2017 | 商业 | 40 | 80 | 366.269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1.269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6 | 高禹镇2010-23地块 | 天子湖镇高禹村、龙山林场 | 61918 | 商业 | 40 | 2050 | 10220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5-2.0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7 | 高禹镇2010-25地块 | 天子湖镇五福村、龙山林场 | 27664 | 商业 | 40 | 920 | 4570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5-2.0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8 | 高禹镇2011-22地块 | 天子湖镇南店村、龙山林场 | 63424 | 商业 | 40 | 2100 | 10470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8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099 | 高禹镇2012-13地块 | 天子湖镇五福村、龙山林场 | 4900 | 商业 | 40 | 170 | 810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8 | 不大于30% | 不少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100 | 开发区(递铺街道)环翠东路南侧、玉磬路西侧二号地块 | 玉磬路以西 | 26049 | 商业 | 40 | 1020 | 9869.537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4799.537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3-1.5 | 不大于40%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 AJ2014J-101 | 孝丰镇曙光路以南1号地块 | 孝丰镇城东社区 | 1757 | 商业 | 40 | 72 | 729.8383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369.8383万元) | 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1.8-2.0 | 不大于55%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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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7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年6月17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时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 2014年6月18日至 2014年6月30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4年6月27日下午15:00 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
八、AJ2014J-090、AJ2014J-091、AJ2014J-092、AJ2014J-093、AJ2014J-094、AJ2014J-095、AJ2014J-100、AJ2014J-101地块内建筑物成交后建筑物的权证办理等相关工作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2—5129118)
联 系 人: 国土局 王先生 韩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 号: 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