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6月14日至6月23日挂牌出让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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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5个地块,衢江经济开发区范围2个地块,柯城园区范围1个地块,共计8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建设 时间(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 衢集储〔2014〕10号 | 衢江经济开发区芳桂北路以东、桔海二路以北F-1地块 | 62813 | 工业用地 | ≥1.0 | ≥40%且≤65% | / | ≤ 24m | ≤18% | 50 | 2 | 1884.4 | 370 | |
| 衢集储〔2014〕11号 | 衢江区玉龙路以东、龙海路以北A-24-1-a地块 | 15256 | 工业用地 | ≥1.0 | ≥35% | / | ≤ 24m | ≤15% | 50 | 2 | 411.92 | 80 | |
| 衢集储〔2014〕12号 | 衢州市东港七路C031-3、C032号地块 | 124827 | 工业用地 | ≥0.7 | ≥30% | / | ≤ 50m | ≤20% | 50 | 3 | 3744.81 | 750 | |
| 衢集储〔2014〕13号 | 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厂中村”搬迁安置工程(西片)一期3号地块 | 6006 | 科教用地(幼儿园) | ≥0.54且≤0.72 | ≤30% | ≥3266㎡且≤4300㎡ | ≤ 12m | ≥20% | 50 | 2 | 300 | 60 | |
| 衢集储〔2014〕14号 | 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厂中村”搬迁安置工程(西片)一期 | 1号地块 | 2565 | 商服 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 ≤2.04 | ≤44.91% | ≤5225㎡(其中物管用房≥1480㎡、居家养老用房≥200㎡、村级服务用房≤1220㎡、社区用房≥350㎡、公厕≥40㎡、菜场≥500㎡且≤1000㎡、其余公共服务用房≤935㎡) | ≤ 18m | ≥20% | 40 | 2 | 1800 | 360 |
| 2号地块 | 1196 | 商服 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 ≤1.59 | ≤64.13% | ≤1900㎡(其中物管用房≥570㎡、居家养老用房≥80㎡、村级服务用房≤1220㎡、公厕≥30㎡) | ≤ 12m | ≥20% | 40 | |||||
| 4号地块 | 15346 | 住宅 用地 | ≤1.81 | ≤30% | ≤27720㎡ | ≤ 20m | ≥30% | 70 | |||||
| 5号地块 | 13695 | 住宅 用地 | ≤2.31 | ≤64.57% | ≤31660㎡(其中车库≤5040㎡、住宅≤26620㎡) | ≤ 20m | ≥30% | 70 |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编号为衢集储〔2014〕12-14号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市本级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非衢江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竞买编号为衢集储〔2014〕10-11号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区世纪大道76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418室(电话:0570-3888041)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16时3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将在2014年6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挂牌时间:2014年6月14日9时至2014年6月23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衢集储〔2014〕13号地块为科教用地(幼儿园),总建筑面积≥3266㎡且≤4300㎡,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
(二)衢集储〔2014〕14号四个【1、2、4、5号】地块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
(三)衢集储〔2014〕14号【1、2号】地块内326㎡的物业管理用房、100㎡的居家养老、350㎡的社区用房、公厕由受让人建成并通过联合验收后,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无偿移交政府。
(四)衢集储〔2014〕14号四个【1、2、4、5号】地块内约定面积326㎡以外的物业管理用房、100㎡以外的居家养老、公寓房、公共服务用房、菜市场由集聚区管委会全面回购。
(五)衢集储〔2014〕14号【1、2号】地块内村级服务用房由下卢村、王千秋村委会直接向受让人回购。
(六)回购房回购单价均按2439元/平方米,含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办证费、契税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的税费;回购款支付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七)衢集储〔2014〕10-12号地块为工业用地,行业分类分别为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项目投资强度分别为≥2052万元/公顷、≥2400万元/公顷、≥2880万元/公顷。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 余建荣 汪康祥 赖嘉炜
联系电话: 0570-3888041 0570-3851902 0570-3899037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及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 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