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休宁县6月26日至7月9日挂牌出让齐云山镇原公路站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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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休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休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201426号地块,位于休宁县齐云山镇原林业招待所、齐云山管委会,面积2748.02平方米(4.1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供地条件为场地内外、周边现状出让。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挂牌起始价247.2万元(60万元/亩),增幅为每次不低于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0万元,开竣工履约保证金13万。
2、201427号地块,位于休宁县齐云山镇原公路站地块,面积6745.04平方米(10.1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供地条件为场地内外、周边现状出让。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挂牌起始价607.2万元(60万元/亩),增幅为每次不低于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22万元,开竣工履约保证金31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8日,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日8时至2014年7月8日16时,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挂牌地块的书面申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8日16时。上述地块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8时至2014年7月9日16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自觉履行缴纳开竣工保证金义务,在报名竞买时按出让起始价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后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按期竣工退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休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等相关规定,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6、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7510625
联 系 人: 王先生 毕女士
账户名称: 休宁县财政局
账 号:1310093029024933834(中国工商银行休宁县支行)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