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8月14日拍卖出让城南新区淮河路南侧、阜王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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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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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人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人或其全资或控股公司、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公司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审计2012年度净资产人民币15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2、竞买人或其全资或控股公司、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公司应在报名时提供拥有独立产权投入运营的不少于3个大型购物中心,且每个购物中心的持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的房产证或竣工备案证明材料;
3、本项目必须在规划地块一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地下)的购物中心、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写字楼,且购物中心和五星级酒店须整体经营,房屋产权全部自持,不得进行销售。
竞买人应在报名时对3款项提交相应的承诺书,并提供市城南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对竞买人符合以上1、2、3条件的审核确认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8月12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gtj.fy.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24日至2014年8月12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18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竞买地块编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8月14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8月14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三)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330558509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账 号:2081801021000109138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