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顺县9月22日拍卖出让新城区FS-04-02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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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泰顺县新城区FS-04-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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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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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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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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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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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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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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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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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新城区FS-04-0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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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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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9.3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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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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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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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万元
(设底价,但只有一家参与竞买的则不设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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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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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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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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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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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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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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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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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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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或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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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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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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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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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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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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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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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全国性的幼儿教育品牌机构,具备开办幼儿园的法律资质,并提供办学许可证明文件;开办幼儿园达10年以上,且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与其他地方政府有过同类型的成功合作项目(须提供相关项目合作的合同复印件)。竞买申请人在竞得该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负责项目的开办运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
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在报名时事先申请约定,且申请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申请约定一致。对事先申请约定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对事先未申请约定,土地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须分环节征收契税。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19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19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自然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到现场办理授权委托书或提供公证手续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竞买者必须先预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2014年9月1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9时, 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8时至2014年10月1日下午 3时(遇节假日顺延),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0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并办理退款手续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出让成交的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应费用。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樱花路39号(原宜家家居装饰精品城)三楼
联系电话: 0577-67581355 ;联 系 人:叶先生 、吴先生;
开户单位:
1、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泰顺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1000019385104;
2、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435053005857 ;
3、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 账 号:100416525350010001;
4、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38010100100011523
5、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泰顺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9265101040016475
详情可登录http://www .ts.gov.cn查询。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