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10月10日拍卖出让中心城区青江片区凤洲路东侧、三苏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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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一 | 宗地总面积: | 20001.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凤洲路东侧、三苏路北侧[QJ(B)-08-c号]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3514BA0027 | ||||
| 起始价: | 8070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商服;使用年期: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超过100米;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拍卖文件中有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9月14日 至 2014年10月09日 到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9月14日 至 2014年10月09日 到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0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0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在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一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
联 系 人:帅先生、卢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42919 0833-2443919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