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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10月21日拍卖出让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等十一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9-12

关键字: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2014164-1#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32.43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1.941392 10(元/平方米)
R2014164-10#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1.81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0.717054 10(元/平方米)
R2014164-11#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4.31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1.174864 10(元/平方米)
R2014164-2#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8.46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1.338164 10(元/平方米)
R2014164-3#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7.38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1.009912 10(元/平方米)
R2014164-4#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6.70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0.947080 10(元/平方米)
R2014164-5#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31.25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1.3675 10(元/平方米)
R2014164-6#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30.41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1.289884 10(元/平方米)
R2014164-7#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4.24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0.719776 10(元/平方米)
R2014164-8#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3.43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0.644932 10(元/平方米)
R2014164-9# 下原镇沈阳社区6组 222.62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2.20 建筑密度<45% 10%<绿化率 70 4 20.792708 10(元/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上述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见XY2014-42#地块规划条件和XY2014-42#地块规划总平面图。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9月15日至2014年10月08日,到如皋市国土资源局下原市国土资源所(下原镇康园路西侧)(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09日至2014年10月20日到如皋市国土资源局下原市国土资源所(下原镇康园路西侧)(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2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0月21日9时30分,在如皋市国土资源局下原市国土资源所(下原镇康园路西侧)(地点)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下原镇康园路西侧国土所内
  联系电话:0513-87716625
  联 系 人:倪绍兵、管永贞
  开户单位:如皋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开 户 行:①480658228528②10-705301040004558
  账    号:①中行如皋西皋支行②农行西郊分理处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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