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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9月4日拍卖出让县经济开发区内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8-15

关键字: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南国土拍告字[2014]5号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S216西侧 宗地总面积:  3319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经济开发区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2.5并且小于2.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93.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796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开发期限3年。 2、出让金支付方式: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6个月内付清。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按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成交价的5%另行缴纳。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及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各占50%。
 
宗地编号:  格里路北侧 宗地总面积:  5232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经济开发区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2.4并且小于2.5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53.5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7267.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开发期限3年。 2、出让金支付方式: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6个月内付清。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按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成交价的5%另行缴纳。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及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各占50%。
 
宗地编号:  洪湖路西侧01号 宗地总面积:  45430.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经济开发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2.5并且小于2.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44.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0221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开发期限3年。 2、出让金支付方式: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6个月内付清。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按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成交价的5%另行缴纳。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及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各占50%。
 
宗地编号:  洪湖路西侧02 宗地总面积:  50680.8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经济开发区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2.5并且小于2.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28.5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0642.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开发期限3年。 2、出让金支付方式: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6个月内付清。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按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成交价的5%另行缴纳。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及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各占50%。
 
宗地编号:  太白大道西侧 宗地总面积:  488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经济开发区内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2.5并且小于2.6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490.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12452.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1、开发期限3年。 2、出让金支付方式: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6个月内付清。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按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成交价的5%另行缴纳。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及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各占5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由规划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七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122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141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4007
  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四)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1791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五)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33340223001000003103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陵县支行
    
  (六)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038191310300000251
  开户行: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8422263798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15日 至 2014年09月03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15日 至 2014年09月03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0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9月04日09时3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2、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该地块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报名登记者所取得的竞买资格自动转为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资格,并参与挂牌报价。不参与挂牌报价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转挂牌后增价幅度见附表。
  拍卖转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起至2014年9月15日止。从挂牌开始,至2014年9月15日17时前(工作日),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 挂牌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6时(工作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4年9月15日17时(工作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摘牌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
  3、开发期限保证金处置方式: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占5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占50%。工程按期开工及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按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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