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10月16日至10月27日挂牌出让海安开发区黄海大道北侧、东湖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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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07006010 | 海安开发区黄海大道北侧、东湖路东侧 | 36875.5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55% | 10%≤绿化率 | 40 | 1000 | 3595.361250 |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0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4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07006010;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10月24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10月24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10月16日9时 至2014年10月27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中买者必须于挂牌成交后10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海安开发区管委会于中买人缴清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 2、该项目报名人须持相关证明材料由海安开发区国土分局进行初审,并出具书面审核材料。 3、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该地块内办公建筑面积不超过27000m2,受让单位自持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30%,在进行建筑设计时须在总平面规划图上明确位置和面积。 4、本次报名企业未县外注册企业的,成交后须在我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本地块的土地交付由海安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并由海安开发区管委会与中买人签订《土地交付合同》,有关土地划交事项在《土地交付合同》中明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0、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0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