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0月20日至10月29日挂牌出让半边山工人疗养院地块二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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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半边山工人疗养院地块二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宁波半边山旅游度假区内;地块二位于石浦镇昌国沿海南线东侧;地块三位于新桥镇大旗头小白沙,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 编号 | 地 块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一 | 半边山工人疗养院地块二 | 2688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30% | 30% | 242 | 100 |
| 二 | 半边山度假区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地块 | 6842 | 商务金融 | 40年 | 1.5 | ≤40% | 20% | 520 | 200 |
| 三 | 新桥镇大旗头小白沙地块 | 40033 | 文体娱乐 住宿餐饮 住宅 |
文体娱乐40年 住宿餐饮40年 住宅70年 |
1.3≥且≤1.4 | ≤30% | 30% | 1540 | 400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地块三挂牌成交后7天内,竞得人须与新桥镇政府签订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协议,并缴纳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保证金。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7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4年10月27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10月20日8:30至2014年10月29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