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土告字(2010)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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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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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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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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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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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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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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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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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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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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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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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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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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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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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镇曲秀路西、环城南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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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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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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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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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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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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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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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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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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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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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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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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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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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镇滨海新城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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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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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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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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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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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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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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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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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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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原镇滨海新城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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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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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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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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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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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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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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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9月2日15时30分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2.挂牌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9月3日15时30分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报名时请根据挂牌文件要求递交相关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3.挂牌时间自2010年8月30日08时00分起至2010年9月8日16时00分止。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且不设底价。
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1、中国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860015735708094001;2、中国建设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33001637135050008291;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120409000904900315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银行账号:360101040009045;5、开户银行:嘉兴银行海盐支行,银行账号:906101800200000742;6、开户银行: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201000000827734。)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系人: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116896、0573-86116897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