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0月22日至11月4日挂牌出让马站镇府前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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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4) 157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马站镇F-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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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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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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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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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马站镇F-3-1地块,土地座落于马站镇府前路以南。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271.24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面积295.57平方米,出让面积为6975.67平方米(10.46亩) |
商住用地 |
<2.3且≥1.0 |
<30% |
≥20% |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6044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500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要求在沿街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 |
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 |
1210万元(地块竞得者另需向马站镇人民政府支付前期本地块填方、围墙建设款项共计人民币55万元整) |
2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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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和暂定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 10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4年 10 月 22 日8:30时至2014 年 11 月 4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4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 年 11 月 4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 10 月 22 日8:30时至2014年 11 月 4 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