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11月6日拍卖出让东城街道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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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东街经济合作社返还地 | 宗地总面积: | 31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城街道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出让 | |||||||
| 起始价: | 8060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1月05日 至 2014年11月05日 到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收储交易中心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1月05日 至 2014年11月05日 到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收储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1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14年11月06日 至 2014年11月06日 在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九楼) 进行。2014年11月06日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九楼)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分单元按现状公开招标出让,一单元起报,同号楼可以连单元。本次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并设有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者则不成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开户单位:永康市预算外资金待清算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
银行帐号:627201012106821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