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10月14日至10月24日挂牌出让广进路以南,祥云路以西,竹海南路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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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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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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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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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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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江园区2014年1号地块(位于广进路以南,祥云路以西,竹海南路以东。) |
2314 |
商服用地 |
2.3~2.8 |
≤48% |
≥10% |
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3月10日止 |
371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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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江园区2014年2号地块(位于广进路以南,祥云路以西,竹海南路以东。) |
3622 |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 |
1.5~2.0 |
≤40% |
≥15% |
出让终止日期为2052年12月16日止 |
15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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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镇沙田湖工业园区2014-03地块 |
66667 |
工业用地 |
≥1.0 |
≤64% |
15%~20% |
50年 |
1700 |
340 |
注: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控制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22日(公休日除外),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22日16时前(公休日除外),携带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4年10月22日16时1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4日10时止(公休日除外)。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 人:翁淑华 0570-7012676(国土局)
程 惠 0570--7261080(交易中心)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