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10月20日至10月30日挂牌出让叶村乡江南公路西南侧,东乌源西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坐落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汽车综合服务中心 |
松阳县叶村乡江南公路西南侧,东乌源西北侧,龙丽高速东北侧。 |
47321.90 |
1.0 — 1.1 |
≤27% |
≥5% |
其他商服(用于开发建设汽车综合服务项目) |
40年 |
1792 |
598 |
注:其他要求详见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91号专题会议纪要和松阳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对象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8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4年10月28日16时前到达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挂牌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8:30时至2014年10月30日10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松阳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出让地块带设计方案公开挂牌出让。允许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分割销售,分割销售具体范围和分割销售单元最小建筑面积详见规划设计方案。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若非松阳县房地产企业竞得该用地,须在松阳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78-8078016
联系人:潘先生、杨女士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帐 号:201000126690561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