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1月12日至11月21日挂牌出让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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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等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二位于东陈沙岗村;地块三位于贤庠镇盛宁线以东泰和路以北;地块四位于定塘镇浮礁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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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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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21352 |
公共设施用地(适建电力生产调度用房) |
50年 |
≥1.5且≤3.0 |
≤35% |
20% |
18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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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东陈供电所综合业务用房地块 |
9081 |
公共设施用地 |
50年 |
≤1.5 |
≤40% |
20% |
3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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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贤庠镇盛宁线以东泰和路以北地块 |
9549 |
公共设施用地 |
50年 |
≤1.5 |
≤30% |
20% |
31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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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定塘镇工业园区10-04-01地块 |
2637 |
批发零售 |
40年 |
≥1.5且≤1.8 |
≤40% |
按规定执行 |
190 |
50 |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地块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组织,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9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4年11月19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11月12日8:30至2014年11月21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严婷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