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11月7日拍卖出让浣东街道高湖路与高湖渠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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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路与高湖渠交叉口东北侧的商业、住宅(代建回购安置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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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
地块 编号 |
征收土地面积(㎡) |
建设用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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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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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东街道高湖路与高湖渠交叉口东北侧 |
A |
29001.2 |
24784.4 |
商业住宅 |
≤2.5 |
15% ~ 28% |
≥25% |
低-高(限高57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100 |
1041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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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7782.7 |
6522.4 |
商业住宅 |
≤2.5 |
15% ~ 28% |
≥25% |
低-高(限高57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50 |
274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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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的其他指标按规划设计条件及诸暨市规划局、诸暨市建设局的解释为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报名申请参加该出让地块的拍卖竞买:
(一)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一)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强;
(三)诸暨市工业经济30强企业或商贸服务业10强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全国建筑施工一级企业);
(四)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以上企业资质;
(五)诸暨市市内国有独资企业。
三、地块开发建设条件:
(一)竞买单位报名前须与诸暨城东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建设协议;
(二)A、B两地块整体出让,总平面可合并考虑,指标统一核算。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书资料。申请人可于报名开始日前两天至报名截止时(工作日),到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东二路53号)十楼土地储备中心咨询公开出让的相关信息,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7日下午2:30时至3:30时,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竞买相关手续。竞买保证金可在正式报名前提前到指定银行交纳,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下午2: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4年11月7日下午3: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1月7日下午3:30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
八、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方式报名申请或竞买报价。
九、竞买保证金应在下列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交纳:
银行:交通银行诸暨支行
户名:诸暨市财政局
帐号:29203610201801011820401
十、本次出让地块的相关资料可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ztb.gov.cn)查阅,也可向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咨询,详细情况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十一、垂询电话: 87980085 87980091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