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11月7日至11月19日挂牌出让洞阳观旅游度假村一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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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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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坐落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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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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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阳观旅游度假村 |
松阳县西屏街道乌形山村内,洞阳观水库周边。 |
61500.8 |
0.7 — 0.9 |
≤36% |
≥30% |
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 |
40年 |
2183 |
728 |
二、竞买对象资格
松阳县内外经松阳县旅游项目公开招商确定的具有开发能力的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17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4年11月17日16时前到达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挂牌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8:30时至2014年11月19日10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松阳县洞阳观旅游度假村项目采取先进行旅游项目招商后进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投资业主完成生态旅游度假区块和生态农业示范区块等全部工程,并经项目竣工验收后,允许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以幢为单位分割销售。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若非松阳县房地产企业竞得该用地,须在松阳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未尽事宜详见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91号专题会议纪要、松政办抄告字[2014]220号抄告单、松阳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和松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78-8078016
联系人:潘先生、杨女士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帐 号:201000126690561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