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11月28日拍卖出让大观新城,东至茅岭一期商业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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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4〕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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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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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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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土出字〔201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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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大观新城,东至茅岭一期商业地块,南至茅岭二期小区,西至茅清北路,北至皇冠路 |
11051.36平方米 (16.577亩) |
商务金融 |
≤2.9 |
≤35% |
≥20% |
40 |
2984万元(180万元/亩) |
597 |
竞得后按成交价的5%缴纳 |
注:庆国土出字〔2014〕41号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均须为公司法人。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至拍卖报名截止日,报名人数不足两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四、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8日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或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市府路10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市府路10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上午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4年1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4年12月8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五、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4年11月28日上午8:30。
2.挂牌日期: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1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上午10:00止。
3.拍卖、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六、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须持开竣工保证金缴纳票据签订出让合同。
3.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组织现场察看。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 联系方式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0556-5316167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6-5991159
2.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529,070,101,500,001,827
开竣工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7日




